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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大学2026年招聘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38名信息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科技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具体以浙江省人社厅备案信息为准):

一、招聘单位

浙江科技大学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现有杭州小和山、湖州安吉两个校区。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和招聘条件详见《浙江科技大学2026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对象的户籍不限。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将按有关规定招聘符合条件的外国籍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包括:

1、一般不超过规定的“年龄上限”。由于招聘计划实施周期较长,有关年龄计算办法从简。例如,上限为38周岁的,指凡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视为符合条件;其他以此类推。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有必要,招聘单位可能予以适当放宽;

2、不低于明确的“学历/学位”(该处所用符号“/”指要求同时具备的条件,如“研究生/硕士”表示要求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的硕士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条件标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其学制凭预期在6个月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要求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其他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3、适应招聘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学科方向”要求。应聘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方向要求,一般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学业专业和职业专业(以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为准)均可作为招聘单位认定依据,并在岗位计划表中予以事先注明。

4、其他条件。岗位条件标注有“*”符号的,表明该项内容为弹性条件,一般结合该岗位“其他条件及备注”中相应要求灵活掌握,如“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同时注明“*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学历学位条件放宽到硕士”的岗位,取得硕士学位的副教授即视为符合条件。超过55周岁但仍在招聘单位考虑接受应聘的特殊人才,由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受理。对于业绩突出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应聘者,如确属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的,招聘单位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招聘条件含有优先条件的,不属于限制性条件,一般由招聘单位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体现其用人偏好。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招聘单位一般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招聘单位自行限定开考比例不低于1:3的,可在7个工作日后),根据招聘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招聘信息在2026年度内有效,并将于2026年9月集中更新(含少量新增岗位和个别需要新加入的单位及其岗位)。

部分岗位因预期缺额情形终止,以及单位现有人员离岗安排、分阶段筹建某些业务部门等需要,将结合实际,在年度内暂缓或终止招聘。部分单位在招聘计划实施周期内有人员交流调动需要(按公布条件或降低条件),或者根据上级要求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的,将部分岗位转用于交流或安置工作,不再对外招聘。

经考试、考核后,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仍作空缺处理,将继续招聘。

(二)本单位具体安排

学校将在集中公布招聘信息的基础上,在招聘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本单位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招聘公告或通知),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招聘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招聘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招聘程序一般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招聘信息公布之日起,在招聘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招聘岗位。

应聘者请注册登录http://rczp.zust.edu.cn系统填报应聘岗位及信息,每人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不得变更申报岗位。针对招聘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特岗目录》中的“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除在线报名方式要求按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外,应聘者还需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近5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信息。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者关注审批流程,并与招聘用人部门保持联系。报名信息上应聘单位(含部门)、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等关键信息缺失的,招聘单位可能不予反馈。

招聘单位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列入《特岗目录》的岗位一般不将符合条件人数作为是否组织考试、考核的前提(招聘单位自行提出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除外)。

(五)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针对需要招聘博士研究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者确难形成激烈竞争的短缺专业岗位,一般采用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的形式,或者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一般采用考试为主、考核为辅的形式进行。考试、考核的方式可以穿插、综合使用。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教师试讲、学术答辩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

考核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采取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各种方式进行。

(六)体检

体检工作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七)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五、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招聘网站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级别岗位。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

具体人才待遇请查看《浙江科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六、咨询和监督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行政楼309室) 邮编:310023

联系电话:宋老师 0571-85070153,李老师 0571-8507028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电子邮件:rsc@zust.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硕博英才网”)

招聘主页:http://rczp.zust.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zust.edu.cn

附件:浙江科技大学2026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xlsx

原文出处:

https://rczp.zust.edu.cn/#/app/zjkjxy/zjkjxyzp1/zpwz

来源:浙江科技大学